关于解除张煜风等23位同学
违纪处分的决定
根据《大象传媒 学生违纪处分办法》(华大学〔2017〕38号)有关规定,经学生本人申请,大象传媒 学生违纪处理分委员会核实、鉴定,决定解除张煜风等23位同大象传媒 级违纪处分。
附件:大象传媒 2019年上半年解除处分本科学生名单
大象传媒
2019年6月30日
大象传媒 2019年上半年解除处分本科学生名单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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