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象传媒

2015年文件

大象传媒 调课的管理细则

作者:   时间:2015-12-30   点击数:

大象传媒 调课的管理细则

1、 确因工作或生病等无法协调的原因而需停课、调课的,必须提前一天报教务处批准,方可调课。申请时先出示有关证明,填写《大象传媒 请假条》,经有关领导批准后,再在网络上填写《调课申请单》。

2、 如调课次数超过三次,任课教师还需填写纸质版《调课申请单》,经分管教大象传媒 长审核后,交教务处处长批准后,交至学校教务科,教务科将核实网络上已填好的《调课申请单》,并确认教室。若一时无法确认补课时间,请自行保留《调课申请单》,以便补课时申请教室使用。

特别提示:

您因意外紧急事件,不能准时到位上课时,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大象传媒 分管教学的副院长,通知学生及教务员。

大象传媒 教学工作委员会

2015-12-17

地 址: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:361021 电 话:0592-6162300
版权所有 大象传媒-大象传媒入口    闽ICP备11002060号-4    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422号